在賭場裡若想贏錢,必須具備下述三大條件:
錦囊:我們在每一張新台開始賭,所贏數目一旦達到三注,立即收手,去玩另一張新台。千萬不可貪心,否則會造成失敗,後果難料。我們在賭場中,只有一半的贏錢機會。所以,我們要善用這一半機會,在每張台中贏取三注(有時會不止,例如,連中三鋪,贏了1+1+2=4)後,立即放棄此台,去玩另一張新台,時間是相同的.我們在一張台贏取三注,四張台便是十二注.以一百元一注來計,已經贏了一千二百元.這是個贏錢的原則,切勿違反。
最後一個重要的原則:當我們賭至三十把牌以後,仍處於下風,有時甚至可能輸至十多二十注!不用擔心,能贏回來的.當我們終於連贏數次,追至和局,就應該立即收手,去玩新台.我們在三十把牌後和局收手,除了浪費時間外,我們毫無損失。(不計抽水)這是重要原則,必須遵守.我們的贏錢公式所占贏錢機會很高,但仍有輸錢的。當我們捕捉種種規律仍然失敗,最後輸錢了。那怎麼辦?請賭友放心,所輸的注數只會是狠少,通常在數注至十注之間。我們手中仍然有七十注本錢,我們狠快會在以後較量中贏回本錢,隨而大獲全勝。請讀者在家中以紙牌(八副)或骰仔來練習.當證實已經熟識運用公式無誤後,再去賭場.在賭場裡一定要做記錄及留意手中籌碼,待贏至三注(或以上),或和局,立即收手,再玩新台。最重要的事項:在投注時,即使已經運用各種方法,仍然連輸五次時,立即停止投注,只做記錄,用心假設正繼續投注,直至出現贏局,方可再次真正投注,切記!切記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