獄中生涯
被關第十九天,看完《HAT》,開始看同作者的《Twelve Rcd Herringe》,RI的人繼續作怪,檢察官只能依調查報告送法院。只有再協調可否保釋,捷克人Mira明日出獄,在西藏人好意下我得到了他的蚊帳及燈。
被關第二十天,中午被帶去法庭,第三小時書記問完後先由檢察官陳詞(求刑一年),然後是律師,最後是我,我說完後法官說我犯了一個錯誤(沒申報),我忙聲明我確有申報,一陣混亂後我被帶走,等法官(三位)討論。等了二十分鐘判決下來,律師、法官臉色沉重,法警苦笑搖搖頭對我伸二隻指頭,二?二年?二月?二千多?律師追主審法官,我問書記官怎麼回事?他說:「運氣不好,你還得在獄內等……今天未宣判。」
回程時陪同的警員說:「沒決定是典型的尼人作風。」後來知道法庭內傳海關人員說明。
被關第二十一天,朋友建議找媒體,我不確定,遠處傳來炮聲,應該是尼國國王「成功」自中國訪問歸來的禮炮……
被關第二十二天,下午四時半,中國大使館的孫先生(三等參事)終於出現了,晚到總比不到好,他看來很誠懇。
被關第二十三天,周六是假日,不必指望有甚麼進展,這也好,沒指望比指望落空好,律師反對我們找媒體,事情擴大法官更不敢決定,他又說絕不可把國王訪問與中國援助聯起來,暗示國王做乞丐可得大罪。
被關第二十四天,尼國大水、山崩死二百多人,獄中發動捐款,我 心不甘情不願的捐了五十尼幣(大部分的人捐十尼幣)。
被關第二十五天,大雨,監獄成了水牢。院子水深過膝。
被關第二十六天,周二,法院不準我保釋。高等法院每年七月中休院一周整修,因此又得等才能申請保釋。賭場總經理自美返國決定提升努力,找了四名律師會商。
被關第二十七天,等了二個小時高院法官才審了一個案子(我的案子排第五號)就休庭,明天再排隊,據說一定得用錢保,若罰款即扣保釋金,我請他們評估用錢保釋是否會鼓勵罰款?
被關第二十八天,今天特別庭通知再十五天開庭,我請朋友評估開庭結果,若再延則值得保釋,若宣判則暫緩保釋。
獄中的吃是一個問題,每個人每天有十五元尼幣(七元台幣)及七百公克米的預算,大部分人吃飯配咖喱馬鈴薯及青豆,吃飯的時候用右手抓飯吃,九成九來的人上廁所不用廁紙……有些會做菜的人做些小菜如咖喱飯,咖喱雞(一塊約八元台幣)販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