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賭場參與賭博的賭客一般可分為三類:
第一類是職業賭家,熟練掌握賭博理論和賭博策略,堅持正收益率原則,不賭贏不了的賭戲,只參與久賭必贏的賭戲的人。
第二類普通賭客,既不懂賭博理論也不知道賭博策略,但自製力比較強,知道自己不是賭場的對手,知道適可而止的人。
第三類是臭賭者,這種人既不懂賭博理論也不知道賭博策略,但自認為是個中高手,進賭場時信心十足,出賭場時滿臉困惑,有錢時,對贏錢充滿信心,錢輸光了,對誰也不會說,然後再想辦法去弄錢,再去賭場重複相同的故事,愈輸愈賭,愈賭愈輸,他們不知道,在賭場裡,頑強拼搏固然很重要,但並非決定勝負的因素,決定勝負的關鍵是由賭規和策略所確定的收益率。
賭博遊戲中的經驗是沒有實際意義的,但很多賭客卻以為憑經驗和直覺就能打敗賭場。他們的確很努力、很下功夫,經常見到一些賭客,辛勤而又執著地記錄著輪盤賭中每次所出的號碼,百家樂中每一個回合的莊或閑,試圖找出其中的規律,有的都記了厚厚的一大本,執迷不悟到了讓人心酸的地步。
其實,要去賭場參與賭博,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:
1、有相關的專業技能(算牌)。
2、自我控制情緒(做到像機器一樣)
3、有錢。
4 、有膽(該下大注的時候要敢衝)。